日前,陕西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制定出台《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政策措施》,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有就业意愿的及时得到就业精准帮扶,持续稳定增加务工收入。
陕西省扎实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帮扶专项活动,深化苏陕劳务协作,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精准帮扶;全面落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加强对全省脱贫人口就业状况和需求的数据分析,精准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
陕西省鼓励各地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增收。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劳务输出工作。
陕西省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在脱贫村深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建设,支持脱贫劳动力创业。培育壮大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
陕西省还督促和指导吸纳企业与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开辟仲裁“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切实保障脱贫人口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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