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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福建省202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全省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福建省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适当倾斜是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20万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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