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政策内容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
2.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3.享受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对象范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申请渠道: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3.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内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财政部门拨款后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
4.发放方式: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材料: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申请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
三、具体经办渠道
申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