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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区域协同化解劳动纠纷的新需求,浙江省嘉兴市携手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和嘉兴市嘉善县,结合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进程,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要求》,着力强化争议调处能力,提高矛盾化解效率,为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注入新动力。
《服务要求》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树立协同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及结果导向的有机融合,充分利用长三角示范区的优势加强区域合作,以更实作为在探索长三角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领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开辟具有示范意义的路径,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服务要求》在长三角示范区三地已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基础上,确立以“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为抓手的标准研制思路,严格按照“内容充实、形式规范、分析到位”的要求撰写草案,及时化解难点问题,注重向长三角示范区三地省、市、县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征求意见,确保覆盖面广、针对性强,进一步增强协同处置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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