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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姚闻)近日,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开始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4日起,到1月10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据悉,此次公示旨在广泛听取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共包括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100个)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100个)。
(具体名单见《中国劳动保障报》1月6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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