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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稳岗稳就业工作。
据了解,福州市将对全市5000家企业持续开展用工需求摸底,动态监测企业开工、员工在岗、返岗及缺工情况,跟进掌握企业招聘岗位数量、工资、工时变化等。节后集中开展“点对点”包车包机包列接送省外员工复工返岗,组织重点企业赴中西部省份对接招工。
福州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步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按照总费率1%执行,工伤保险实行统一行业基准费率,各类单位缴费费率,在省定行业基准费率上再下调50%。降费期限均延续至2023年4月。
缓缴社会保险费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及17个缓缴扩围行业的参保企业,实施养老保险缓缴政策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至2023年4月。缓缴单位可在2023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款,其间免收滞纳金。发放春节稳岗留工补助。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福州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根据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与此同时,福州全市人社部门将采取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引进省外劳动力、充分挖潜本地劳动力资源、拓宽企业用工渠道、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校企合作等举措稳岗稳就业。
“引导鼓励企业根据生产情况和员工意愿,鼓励员工稳在岗位,并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员工休息、休假。”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人社部门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留榕员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