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月1日起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全面实施-环球新视野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3-04-10 15:32:0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重庆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印发《关于提升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基金统收统支、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五个统一”,提升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进一步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通知》明确,市级统收基金、统支基金、统一处理累计基金。统收基金将按照“分级征收、统一归集”的方式,当期失业保险费由区县征收后,全额及时上缴至市级财政专户。

基金市级统收,即按照“分级征收、统一归集”的方式,当期失业保险费由区县征收后,全额及时上缴至市级财政专户。基金市级统支,即各区县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情况,结合当年支出预算,提出月度用款计划,全市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经统一核定后,资金拨付至区县,由区县负责各项支出项目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妥善处理累计基金结余,各区县截至2023年3月底的累计基金结余,由重庆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后,暂时留存在本级财政专户,此后优先使用基金结余进行支出。

为了保障基金科学安全运行,重庆将按照“统一收支、分级负责,权责对应、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责任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对基金缺口的分担办法,确保全市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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