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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1日起,浙江省衢州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使用的年满16周岁的在校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这是衢州市在工伤保险领域“四步走”参保扩面政策又一举措。
“在缴纳方式上,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为基数,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实习生和见习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衢州市人社局社保处负责人介绍,如果用人单位难以确定月劳动报酬,可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用人单位为实习生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交实习协议、学生证(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为见习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交见习协议、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近年来,衢州市按照一年一台阶的方案,先后将技工院校实习生、超龄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2018年,衢州市允许职业技工院校集中统一安排到实习单位进行学期性实习的实习生单独参加工伤保险。5年来,全市累计有一万余名职业技工院校实习生因此受益。
此次最新政策解决了原有政策存在的覆盖群体局限性问题,部分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和见习人员等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此次也被纳入参保范围。
自此,衢州市涵盖超龄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的工伤保险参保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针对部分无固定用工主体的灵活就业人员,衢州市将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争取早日实现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