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 ,根据原国家2006年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产业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基金)是指共享投资股权的收益和风险,为非上市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集体投资体系。也就是说,通过向大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或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改制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等产业投资。根据不同的投资领域,可以分为企业重组投资资金,创业投资资金,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等。
根据《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主要有阶段性参股,融资担保和后续投资。
1.参股阶段是引导基金目前的主要运作模式,即引导基金投资股权创业投资企业,并在约定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新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在这种模式下,引导基金按照创投母公司基金(FOFs)的模式运作,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组建立子基金,再将子基金投资于创业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基金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管理,只起到出资的作用。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的认购比例一般不超过25%,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这种运作模式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来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业企业,从而发挥政府资金的作用
阶段参股模式
2.融资担保是指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可以为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通过债务融资提升投资能力。运营模式是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贷款投资创业,企业,通过贷款融资筹集相应的资金投资创业企业。政府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企业融资过程中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确保创业投资企业能够成功申请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贷款。
融资担保模式
3.后续投资是指创业,投资机构选择的初期中小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一般的话,在选择投资项目后或者完成投资后创业机构可以选择在一年内申请后续投资,引导基金跟据投资机构的实际投资额以一半以下的比例进行后续投资,每个项目的投资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跟进股权委托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管理
跟进投资模式
此外,引导基金还有风险补贴和投资担保的投资方式。风险补贴是引导基金对前期投资中小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弥补在创业的投资损失,根据《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引导基金最多给予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的风险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投资担保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将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具有投资潜力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辅导企业”后,引导基金将奖励“辅导企业”,补贴资金“辅导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费用。根据《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引导基金可以给予“辅导企业”投资前援助,援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退出方式
引导基金可以通过减持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等方式退出。目前退出引导基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引导基金在被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存续期间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社会投资者或公开,但在同等条件下原投资者有优先购买权;二是引导基金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到期后进行清算和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