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
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公司办理公户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办理公户需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4、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房屋租赁协议;
7、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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