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获悉,该条例自2020年9月实施以来,我市四类垃圾实现“三增一减”,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回收量显著提升,其他垃圾处置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6.6%。
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垃圾分类的“大分流、细分类”体系,在5800多个住宅区设置了2.1万余个密闭化、标准化集中分类投放点,全面推行“集中分类投入+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同时,我市精心组织开展法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工作,深入小区、学校、机关单位,通过普法进社区、知识竞赛、在线答题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约6万场、组织近200万人次参加学习,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
厨余垃圾分类率是评估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指标。根据前不久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首次发布的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季度评估情况,今年6月我市厨余垃圾分类率增长至22.9%,超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20%标准线。我市加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达到5887吨,较《条例》实施前翻了一番还多,对前端分类形成有力支撑。
两年来,深圳狠抓垃圾分类监督执法,全市共立案24467宗,拟罚款总额482.2万元。开展了集贸市场、办公楼宇等12类场所专项检查,以“黑榜”方式在垃圾分类月报上进行通报,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据介绍,下一步,在常态化专项执法的基础上,我市还将更加注重发挥执法宣传警示的作用,通过直播执法等形式,以点带面形成执法放大效应。推进智慧化监管,利用视频监控设备破解执法取证难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记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