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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讯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
围绕强化资源增殖养护措施,意见提出:
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各地要加快推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基地建设,建立“数量适宜、分布合理、管理规范、动态调整”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要严格规范社会公众放流行为,建设或确定一批社会放流平台或场所,引导开展定点放流。要定期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放流区域、种类、数量、规格,适当加大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要加强增殖放流规范管理,强化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的监督检查。禁止放流外来物种、杂交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物种。
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落实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年),持续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到2035年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50个左右。各地要加强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检查考核,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对不达标的要按程序取消其示范区称号。要积极探索海洋牧场创新发展,分别在黄渤海、东海和南海海域发展以增殖型、养护型和休闲型等为代表的海洋牧场示范点。积极开展海洋牧场渔业碳汇研究,加强效果监测评估。创新海洋牧场管护运营,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海洋牧场与深远海养殖、旅游观光、休闲垂钓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推动国内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各地要严格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海洋捕捞产量不得超过2020年海洋捕捞产量分省控制指标。要积极推进分品种、分区域捕捞限额管理试点,优化捕捞生产作业方式,科学实施减船转产。支持渔船更新改造,逐步淘汰老旧、木质渔船,鼓励建造新材料新能源渔船以及配备节能环保、安全通导、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强化渔获物管理,限制饲料生物捕捞,禁止专门捕捞幼鱼用于养殖投喂和饲料加工,探索实施渔获物可追溯管理。提高捕捞业组织化程度,支持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公司化经营、法人化管理。建立健全休闲垂钓管理制度。加快渔具准用目录制定,推进渔具标识管理,支持废弃渔具回收利用,鼓励可再生渔具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