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是房产税计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是房产税计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租计征房产税。
(一)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三)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什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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