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可以提宣布死亡
法定继承人和与被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宣告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对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去申请的先后顺序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因此,都可以去申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可以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可以是与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当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宣告死亡。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宣布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申请人应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三、申请宣布死亡后是否可以上诉
申请宣布死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法院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得上诉。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仅仅是法律上的一种推定死亡,不是公民的自然死亡。当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他人明知其生存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宣告公民死亡的判决,恢复被宣告死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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