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必须记载事项包括什么内容?
票据必须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等。票据一般是指由商业上出票人签发,无条件同意自己或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持有人有一定权力的证明。汇票、本票、支票等都是常见的票据。票据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证券和凭证,如股,狭义的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同意其或受委托的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我们在这主要说的就是狭义的票据。
票据的功能有哪些作用?
第一、支付功能。票据具有为自己或为他人支付款项的功能,银行见票时无条件付款。
第二、汇兑功能。一种货购买外国的能力。
第三、信用功能。也就是说,票据当事人可以依靠自己的信用,将来获得的钱就可以像现在得到的钱一样使用,和信用卡是一样的道理。
第四、结算功能。也就是债务抵消的功能。
第五、融资功能。即融资资本或派遣资本。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贴现、再贴现和再贴现来实现的。
第六、流通功能。在票据可以提示的情况下,不通知债务人而交付票据或在票据上背书的权力。
责任编辑:415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