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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之间产生矛盾是生活中的常态,调解员应当深入走访,获悉事实真相,积极促进矛盾的解决,从而达到邻里关系的和谐。近期新蔡县古吕街道三里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居民家中,调解了一起因居民在小区楼房内养鸡并私拉水管到楼角清洗物品引发的邻里矛盾。
据楼内住户反映,王某在自家阳台养了多只鸡,几家邻居一进楼就可以闻到难闻的气味,随着气温逐渐上升,味道也越来越重,甚至不敢打开窗户,无法在房间里久呆。邻居曾经多次到王某家反映问题,王某推脱自己不在家,有时小孩在家,也不开门。还有王某私自从自家卫生间扯出一根水管到楼角,因为他家是做早餐生意的,每天早上在那里洗刷物品,经常堵塞下水道。
三里湾居委会调解员一行首先来到调解申请人代表梁某家中进行实地核实,并到楼角查看外接水管出水情况,认为梁某所说情况属实。之后调解员一行来到王某家门口,通过电话沟通得知王某本人并不在家,小孩在家。经王某同意,调解员进屋了解情况,发现阳台处放置了一个鸡笼,里面养了七八只鸡,房间气味很大。调解员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告诉王某鸡粪产生的气味、细菌、寄生虫等对家庭成员,尤其对小孩的健康不利,再说气味也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调解员建议王某尽可能把阳台上养的鸡处理掉,这样不会引发邻居的矛盾,对家人的健康也好。王某表示同意,并表示尽快把鸡搬走。调解人员同时希望王某把向外拉扯的管子收起来,因为在楼角清洗杂物,占用了公共设施,弄湿弄脏了楼角与地面,并且造成下水道堵塞。王某同意下午回去后就把管子拔掉。工作人员对王某积极面对问题,充分考虑邻居们的意见与愿求的态度表示赞赏,希望他能够尽快找到问题解决的方法,不影响一家人的早餐生意。也希望梁某等人理解王某的难处,给王某一段时间进行处理。
一周后,调解员进行了回访,联系上了梁某,梁某告诉调解员,所有问题得以解决,一起恢复了正常的状态,并表示感谢。在该次调解工作中,工作人员深入实地,充分了解矛盾双方的情况,体谅被申请人的难处,情与理相结合,达成了双方的理解与和解,矛盾从而得以解决。(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