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和执行直播活动。凌晨5时30分,4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永安进行动员讲话后,全体干警立即奔赴执行各地,现场执行。
这次执行行动不仅邀请县人大代表刘清静、县政协委员牛永华现场监督见证,同时,河南省广播电视台《执行局来了》栏目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南阳”通过官方抖音对执行过程进行同步直播。整场直播活动从凌晨5时30分至7时30分,累积观看高达257万人次。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依法扣押财产
2023年5月24日,刘某某与李某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李某某于2023年12月1日前偿还刘某某货款20000元,2024年2月1日偿还货款49600元。
执行立案后,经法院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联系沟通,李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前往法院协商履行事宜。此次集中执行期间,申请人刘某某发现李某某驾驶车辆前往镇平县某混凝土搅拌站,刘某某立即将该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法官马上驱车前往该搅拌站,将正在洽谈业务的李某某传唤至法院,同时将其驾驶的车辆依法予以扣押。
拒不开门规避执行 强制拘传后忙履行
温某某与河南省镇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纠纷一案。该案经镇平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温某某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偿还河南镇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温某某促其履行,但温某某仍拒不履行。通过提前摸排,执行法官确认被执行人温某某确实在家中居住。早上5点40分许,执行法官带队来到温某某家门口,多次敲门但温某某拒绝开门,佯装自己不在家。后温某某在二楼窗户边探头往下看时,与正在敲门的执行干警目光相撞,迫不得已下楼开门。执行法官进入温某某的家中后,将其依法拘传到案。到达法院执行局后,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温某某立即让其家人尽力筹集钱款,不多久便履行了部分钱款,并承诺剩余部分将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本次执行行动,镇平县人民法院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8名,搜查2处,执行完毕案件3件,和解结案4件,司法拘留1人,共执行到位案款约85万余元。(供稿:张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