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丨1187.5MW风电机组开标,明阳、运达等整机商预中标
4月27日、4月28日,共有五个项目开标。包含:
粤电小草湖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配套箱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山东发展曹县23.125万千瓦风电项目
新疆华电伊犁州40万千瓦风电项目
从江县九界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项目
以上项目规模合计1187.5MW,明阳智能、运达股份、金风科技三家企业预中标。
其中明阳智能获得规模250MW、运达股份获得规模837.5MW、金风科技获得规模100MW。
项目详情如下:
粤电小草湖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配套箱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项日交货进度应满足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风机完成并网的要求:一、预应力错栓组合件到货要求:初定第一批(8套)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5天内,最后一批(剩余设备)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二、塔筒到货要求:第一批(5台套)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第二批(10台套)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0天内,最后一批(剩余塔筒)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5天内。三、设备主机(风电机组部分)以及箱变要求:第一批(5台套)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5天内,第二批(5台套)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第三批(5台套)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35天内:最后一批(剩余设备主机(风电机组部分)以及箱变)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0天内。(以上“天”均指日历天)发包人如需调整供货时间,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供货计划的变更,且不因此产生任何额外费用。调整后的供货计划仍适用合同约定的供货考核条款。本次招标选用ECIC类及以上或ECS类机型、单机容量为1O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全场需为单一机型)。
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主机采购招标人为山东发展单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西南部,属内陆平原风电场;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206.25MW,拟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采用170m混塔,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交货期为2026年4月至2026年10月。具体交货时间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根据工程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山东发展曹县23.125万千瓦风电项目主机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为山东省;招标人为山东发展曹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华电伊犁州伊宁县项目总容量为30万千瓦,7.15MW≤单机容量≤8.5MW,接受机型混搭(最多两种机型),风机台数不超过42台,投标容量不得小于300MW且投标容量与招标容量的偏差不得大于投标方案中所投机型的最小单机容量。交货时间为第一批为总容量50%,于2026年9月3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第二批为总容量50%,于2026年10月3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尼勒克县项目总容量为10万千瓦,7.15MW≤单机容量≤8.5MW,接受机型混搭(最多两种机型),风机台数不超过14台,投标容量不得小于100MW且投标容量与招标容量的偏差不得大于投标方案中所投机型的最小单机容量。交货时间为第一批为总容量50%,于2026年9月3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第二批为总容量50%,于2026年10月3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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