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推进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海河医院呼吸道传染病定点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非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医院建设。
定期开展调价评估
达到启动条件时稳妥有序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试点多种付费方式
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推广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紧密型区域医联体实行按人头付费,探索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慢特病按人头付费。
本报讯(记者徐杨)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近日出台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将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天津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通过打造国家级和市级高水平医院、发挥公立医院在医联体中的牵头作用、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等举措,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据介绍,我市将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综合类、呼吸、心血管、神经、肿瘤、妇产、儿童、传染病等8个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市肿瘤医院、天津中医一附院等,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引进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优质医疗资源,建设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
我市还将以辖区内公立医院为龙头,整合其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统筹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网格化布局管理,加强医联体内部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双向转诊,建立健全新型高效的上下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帮扶,促进防治结合、医防融合。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依托市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全市传染病应急救治培训演练、专业人才培养及科研成果转化,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推进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海河医院呼吸道传染病定点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非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医院建设。依托天津中医一附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立一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重大疫情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防控救治机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承担感染性疾病、传染病的接诊、筛查、治疗、护理、抢救、处置等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通过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医务人员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医学生临床能力提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举措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我市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我市还将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时稳妥有序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推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推广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紧密型区域医联体实行按人头付费,探索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组)、按床日、按人头等各付费单元的付费标准,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