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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33011617),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2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东邦药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东邦药业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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