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原料用能不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核算能耗强度及下降率,并且有效衔接各地区节能目标任务。业内专家认为,通知在准确界定原料用能范畴的基础上,对夯实统计核算基础、衔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统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作出部署,是深化开展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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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相关产业稳步发展,原料用能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国家节能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原料用能消费量约3.46亿吨标准煤,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
业内专家认为,原料用能与燃料、动力用能有着重大不同,原料用能体现的是能源产品的原材料属性,而非能源属性。二者在碳排放方面也有很大的区别。
“在相关数据的统计核算过程中,应该根据碳排放特点区分不同种类的能源消费,包括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碳排放相对较低的原料用能,以及碳排放相对较高的燃料和动力用能。”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说。
他认为,通知对原料用能与燃料、动力用能进行了科学区分,将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更为准确、科学地反映能源利用实际,有利于保障重大项目的合理用能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对夯实统计核算基础、衔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统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作出部署。
“在‘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我国能源消费的实际情况,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能保障。这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明确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
尽管业内对于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呼声很高,但对于什么是原料用能,原料用能的具体范畴是什么,此前并没有统一的、权威的定义。
通知的一大特点是,明确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
通知提出,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其具体范畴包括,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提出的原料用能的概念,相当于国际上通称的“非能源用能”,在具体范畴上也基本一致,符合国际通行规则。
该负责人强调,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品不断发展,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将可能用于生产更多其他非能源用途的新兴产品,原料用能的具体范畴也将不断优化完善。
树立评价考核新导向
通知明确了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的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树立评价考核新导向。
“十一五”以来,我国实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在国家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地区生产总值不作调整,在核算能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料用能消费量同步从基年和目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通知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要求,明确提出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及能耗强度中扣除,并明确了具体扣减方法。”康艳兵说,另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是严把新上项目能效准入关、从源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抓手。通知将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要求纳入节能审查制度,优化完善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并分别明确了评价项目能效水平和分析项目对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影响的主要参考数据,进一步增强了政策间的有效衔接。
并非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石化、煤化工等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原料用能扣减不是放松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要求。通知出台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项目,也不是为相关产业发展“敞开口子”。
“产业发展必须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必须在能效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并有效控制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这些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从政策符合性、程序合规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不放松项目准入要求。”该负责人说。
业内专家表示,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意味着原料用能可以无限制、无效率地使用,节能审查、节能标准等仍将对原料用能消费提出要求。
另外,通知专门强调要强化原料用能数据相关监督检查。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审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将企业原料用能统计和报告等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书记李云鹏表示,石化化工行业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原料用能新政策。
“石化化工行业原料用能约占我国原料用能总量的三分之二。从行业的角度看,2021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能耗总量约7.2亿吨标准煤,其中原料用能量占约30%。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充分考虑了石化化工行业的生产特点及技术特性,有利于保障企业稳定运营和安全生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李云鹏说,但原料用能扣减的新政策并不意味着产业发展和节能降碳工作“放水退坡”,石化化工项目仍要合理有序实施,确保行业发展实现由“规模速度型”向“结构效益型”转变。
他认为,新上石化化工项目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相关项目必须符合产业规划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要求;存量项目要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同时,石化化工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对能源的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等环节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