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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罗山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书同达”“一罚两修”工作机制,要求各执法单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企业提供一次信用修复资料即可同时实现“信用罗山”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
按照“谁决定、谁修复,谁认定、谁修复,谁处罚、谁修复”的信用修复原则,县局积极主动为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根据企业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守信承诺,在满足修复条件后,通过“信用罗山”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为企业办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经相关责任部门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帮助企业撤下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信用环境。截至目前,已顺利为5家企业实施了信用修复。
罗山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信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永久性地“抛弃”失信主体,而在于鞭策其改过自新,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重塑信用来“回归”社会,并在整体上提升社会信用水平。(郝昱玮 彭莹莹 潘广 梅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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