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产生的历史背景
早在20世纪20至30年代,高速公路就开始在意大利、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出现。
意大利于1924年修建了米兰至莱克斯高速公路。
德国于1932年建成了波恩至科隆高速公路。随后发展的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
高速公路有计划、大规模建设是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此时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开始从战时经济状态进入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交通运输需求总量不断增长,工业社会生产的多品种、少批量产品及高、精、尖产品大量增加,对运输的方便性、及时性要求明显提高。与此同时,汽车工业迅速发展,汽车运输逐渐成为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运输方式,这对于高速公路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部分地区称为快速公路。一般是指双向2条车道以上、双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两旁封闭和立体交叉桥梁与匝道,时速限制比普通公路较高的行驶道路。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中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各国尽管对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专指有4车道以上、两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国家对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直达干线也称为高速公路。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能适应120公里/小时或者更高的速度,路面有4个以上车道的宽度。中间设置分隔带,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级路面,设有齐全的标志、标线、信号及照明装置;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走,与其他线路采用立体交叉、行人跨线桥或地道通过。从定义可以看出,一般来讲高速公路应符合下列4个条件:(1)只供汽车高速行驶;(2)设有多车道、中央分隔带,将往返交通完全隔开;(3)设有立体交叉口;(4)全线封闭,出入口控制,只准汽车在规定的一些立体交叉口进出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