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何计算?
1、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附加税费计算公式为为:当期缴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是3%。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是2%。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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