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有独立的职权吗?
各级海关有独立的职权,各级海关行使职权时,要向海关总署负责。海关总署对各级海关进行统一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强制权是指什么?
扣留权:两区外,有走私嫌疑,须经直属海关或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同意。如果有证据,则不用对走私嫌疑人,扣留时间24+24小时。违法的资料可以扣留。滞报、滞纳金征收权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
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进口3个月未申报的;经许可,所有人申明放弃的;依法扣留、不宜长期保留的,必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规定期限内未申报而又不宜长期保留的。
强制扣缴、变价抵缴关税权。超期不纳税,经直属海关关长或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扣等额银行存款、变卖应税货物或其他货物等财产税收保全。不能提供纳税担保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扣等额金融存款、货物或其他财产。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而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保证金抵缴、变价被扣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抵缴连续追缉权,须追缉时保持连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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