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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事项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根据通知,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及企业,可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在金融方面,商业银行面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对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银行发放贷款的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支持政策;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政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政策。
在土地方面,允许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建或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产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税费方面可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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