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根据医保最新规定,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简单来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备案之后回到原参保地,仍然可以使用医保,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后悔异地就医备案了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可以随时解除,但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以被保险人所在地的规定为准。例如,跨省长期居民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然而,被保险人不必担心。新政策出台后,支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双向享受待遇。简单来说,被保险人备案后,原被保险人可以继续使用医疗保险,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被保险人以个人承诺的形式办理长期异地备案手续的,可以在备案地和原被保险地双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关备案材料不能补充的,在备案有效期内非急救返回原被保险人住院的,按照政策规定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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