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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加大对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认定。
此前,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省直机关管理机构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省直机关管理机构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省直机关管理机构100万元)。
通知支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年度内可通过“郑好办”线上平台或线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单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18000元,双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36000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本次调整的提取政策中,取消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限制。提取政策实施后,每年的提取额度能够确保在郑州租赁到较好条件的居住房屋。租房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账户余额状况和资金需求,在年度内随时多次通过“郑好办”等线上线下平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方便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促进租购并举住房保障政策落实。
通知未涉及的提取和贷款政策,继续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执行,在执行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9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郑州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27%,90-144(含)平方米占66.46%,144平方米以上占6.27%。购买新房占67.5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8%),购买二手房占31.36%,其他占1.0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3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6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46%;30岁-40岁(含)占45.95%;40岁-50岁(含)占12.57%;50岁以上占3.02%。首次申请贷款占95.0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94%。中、低收入占93.98%,高收入占6.02%。
郑州自2022年10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5年期(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由2.75%下调为2.6%,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由3.25%下调为3.1%,第二套住房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