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
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是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延期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要如何证明无力偿还债务
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向债权人提供银行存款信息、提供无力清偿债务的律师证明并由公证机关公证。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提出破产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按相关法律规定用剩余资产偿还债务;如果是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或分期偿还,债务人已经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的,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三、个人债务会连累配偶吗
个人债务一般不会连累配偶。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自己承担,以个人的财产偿还,配偶自愿帮助偿还的除外;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都有偿还的义务,以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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