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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交警结合《全省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各辖区大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8月7日《湛江日报》)
近段时间,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报道中提到,“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由此可见,这次整治重点放在了行人与电动自行车的出行秩序上。
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能钻就钻、闯灯、不戴头盔、逆行、超载,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从车流中突然蹿出等行为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难题和顽疾,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影响到道路的通行效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近年来大家有目共睹,如逆行、不戴头盔等看起来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却严重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有些驾驶人抱着“无奈我何”的侥幸,却不知“随心所欲”随时可能酿成大祸。笔者晚上外出,就曾见有年轻人抬高电动自行车车头呼啸而过,这种如杂技一般的行车方式,居然还是在机动车道上演,实在令人担心。有些行人也抱着“法不责众”“他不敢撞我”等心理,在马路上“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尤其是在一些装了围栏的道路中间,围栏中段往往会被“挖孔”“截断”,方便行人从中穿过,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
相比起机动车的扣分处罚,行人与电动自行车在交通管理上的有效办法并不多。报道中提到了“体验式教育”的办法,让轻微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举牌劝导,担任临时交通劝导员,协助执勤民警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这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地点、时段、处罚力度等的局限性,受罚者的“痛感”不明显,旁观者更是一副“路人”心态,很难真的引起遵守交通规则的共鸣。哪怕是一段时间内的交通秩序整治,对于电动自行车、行人的行为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当活动结束后,这种约束效果就会迅速减弱。事实上,即便是在专项整治期间,也不乏“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情况,一些主干路线、警力配备充足的路段,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远远见到就“整改”,但一旦脱离交警视线,就“放飞”自己。
要让行人与电动自行车的出行有明显改善,关键还是要在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上下更多功夫。轻微交通违法的出现,恰恰反映出没有把交规放在心上,没有把规则意识植入到内心的问题。相比起一次“轻微”违规,这种认识上的“不重视”“不在乎”更应引起警惕。交通文明是规则意识的一种体现,也是一种相互理解和体谅,尊重并遵守社会秩序,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想办法整合更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到文明交通建设中来,进一步加强对文明交通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等的培养,需要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