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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以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落实落细“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协同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据悉,该局紧盯美丽海湾建设和重点任务措施,系统落实《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调度评估,定期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进行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要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创建博茂港湾、外罗湾、金沙湾、龙王湾等美丽海湾,让“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成为滨海常景常态。
该局聚焦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实施“一湾一策”,深入打好湛江湾、雷州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坚持陆海统筹,增强陆海污染防治协同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构建完善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制约海洋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该局还积极主动服务我市沿海经济发展,做好涉海项目环评等审批服务,认真细致抓好入海排污口、海洋工程的监督管理,有力推动海水养殖绿色发展和海洋垃圾治理工作。健全督察巡查机制,以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将海漂垃圾、黑沙滩、海水养殖和围填海、自然保护地等内容列入督察内容,定期督察调度。并委托国家海洋环境技术中心通过卫星遥感,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治修复。提升县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每年将主要入海河流和代表性入海排污口纳入常规监测,针对湛江湾、雷州湾、安铺湾等重点海湾的主要入海河流,开展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物通量监测,优化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体系,提升常态化监管能力。构建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加强涉海项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