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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再生金属原料的检验监管秩序,落实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国家标准要求,海关总署于2022年3月14日发布了《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标准编号SN/T5416-2022)、《进口再生黄铜原料检验规程》(标准编号SN/T5417-2022)、《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检验规程》(标准编号SN/T5418-2022)三项再生金属原料检验规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三项检验规程规定了相关再生金属原料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现场检验、取样、实验室检测和结果处置等内容,将国家标准要求细化成可在口岸供海关执行的操作程序,是海关开展口岸检验监管工作的依据。
近年来,湛江海关不断强化进口再生金属原料监管,严防洋垃圾入境,通过实施“一船一方案”,提前收集发货人、进口商、原产地、装货港检测报告等12项数据,结合其他海关高风险查发信息强化分析研判,对重点企业加大布控查验力度,并将再生金属原料取样作业全程纳入视频监控,确保检验过程规范高效、可追溯。
湛江海关提醒,10月1日起,海关将严格按照三项检验规程要求开展进口再生金属原料检验监管工作。请相关进出口企业在组织境外货源时,按国家标准把好质量关,并熟悉进口再生金属原料的装运、单证、外观、尺寸等检验规程要求,配合海关做好进口再生金属原料的检验监管。相关检验规程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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