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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做出调整。调整后,在湛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户贷款额度将由不超过6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70万元。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实际,拟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再次上调。
据悉,2022年5月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额度,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60万元。此次若调整后,对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是双方缴存的,每户申请额从60万元提高到了70万元;对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单方缴存的,每户申请额从25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双方缴存的每户申请额从50万提高到了60万元。
《征求意见稿》显示,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 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右表)
单方缴存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双方缴存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60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在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未作调整的事项按原规定执行。《通知》有效期拟定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