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鉴别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活动的监督指导,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鉴别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片)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 杨冬晨
电话:(0571)28885051
传真:(0571)28869121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电子邮箱:ydzlzsh@163.com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鉴别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鉴别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编辑:258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