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放假等因素,根据交通流量数据分析,从上周一起,特别是本周以来,我市今年交通流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延误指数也呈逐日下降趋势,高峰时速明显上升。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来杭车辆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12月21日(周三)起,地面道路暂停错峰出行措施(快速路错峰出行保持不变)。恢复时间原则在春节以后中小学生寒假结束前,具体将根据城市大脑数据分析及交通运行情况另行发布。
暂不实施错峰出行交通组织期间,本地(含浙A区域号牌车辆)及外地小型客车工作日早晚高峰在“错峰出行”区域内所有地面道路均可通行;在地面道路通行的非浙A车辆无需申请非浙A急事通,上述日期已经申请的非浙A电子通行证,系统不纳入今年累计数据。
(相关资料图)
错峰出行调整措施5问
Q.暂停措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A.此项措施从2022年12月21日起开始实施。
Q.什么时候恢复错峰出行?
A.恢复时间原则上春节以后中小学寒假结束前,具体时间将根据城市大脑数据分析及交通运行情况再确定,请广大市民关注公安交警部门通告。
Q.暂不实施错峰出行区域有哪些?
A.为错峰区域的所有地面道路(交通指路标志为蓝色的道路),但快速路(交通指路标志为绿色的道路)错峰出行措施保持不变。
Q.为什么快速路保留错峰出行措施?
A.综合目前交通运行数据分析,地面道路情况明显好于日常,但快速路通行需求仍然较大,高峰时段部分拥堵节点仍还存在;且地面放开后,错峰的车辆可以选择地面道路通行。
Q.非浙A车辆是否需要办理急事通?
A.措施期间,在地面道路通行的非浙A车辆无需办理非浙A急事通,上述日期已经申请的非浙A电子通行证,系统将不纳入今年累计数据。如需在快速路通行的,非浙A车辆仍需通过非浙A急事通申请。
来源:杭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