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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6 月 9 日 第 1页 共 4页一、REITs 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REITs 名称 基金 工银蒙能清洁能源 REIT(场内简称:工银蒙能清REITs 简称 洁能源 REIT)REITs 代码 180402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公告依据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 指南第 4 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工 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约定。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基 准 日 REITs 份 额 净 值(单位:元) 基 准 日 REITs 可 供 分截止收益分配 配金额(单位:元)基准日基金的 本次分红比例 50.26%相关指标 截 止 基 准 日 REITs 按 照 本 次 分 红 比 例 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本次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REITs 份额)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26 年第一次分红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元 ,包括 2025 年末剩 余 可 供分 配金 额 170,652,334.93 元 及 2026 年第 一季 度可 供分 配金 额 第 2页 共 4页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50.26%。年度收益分配比例尚未达到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本基金将在后续收益分配中达到上述比例。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1 日除息日 2026 年 6 月 12 日(场内) 2026 年 6 月 11 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 年 6 月 16 日(场内) 2026 年 6 月 15 日(场外)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分红对象 持有人。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有本次分红权益。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6,788,433.28 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支付的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其他(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变动)。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实现可供分配金额为 160,382,895.38 元。截止本次基准日,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为 173,087,749.01 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 12,704,853.63 元,以及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可供分配金额 160,382,895.38 元。 第 3页 共 4页投资收益。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 4页 共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