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着眼于高技能人才的选拔、激励、使用、服务等环节,制定实施了一批含金量高、指导性强的政策措施,加快培养适应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根据《办法》规定,从2022年起,从山东省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中,每2年培养选拔不超过100名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生产经营等一线工作,同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认定为“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认定后享受一次性津贴2万元,纳入山东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管理,可申领“山东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技能人才考察、咨询、研修培训等活动。同时,经认定并取得“山东惠才卡”的,可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有关政策待遇。企业在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岗位,按照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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