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象山县针对建筑领域施工方欠薪易、劳动者讨薪难等顽疾,在侦办欠薪案件过程中探索推行一案双查、溯源追责办案模式,既查欠薪案件本身,追究直接欠薪主体责任,也查欠薪所涉的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分账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制度以及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等六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追究六项制度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自启动一案双查工作以来,象山县已构建了一套体系化、闭环式办案处置流程。
在启动标准上突出定性定量
象山县人社部门在查处建筑领域欠薪过程中先梳理欠薪源头,对符合欠薪持续时间2个月以上、欠薪人数10人以上、欠薪金额50万元以上情形之一的案件,直接启动一案双查程序。
欠薪源头是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由人社部门直接立案查处;欠薪源头是违法转包、分包等违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由人社部门上报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单位集体会商,启动多部门一案双查联查程序。
在查办溯源上突出实地取证
象山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一案双查后,组织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各方主体在六项制度落实上、执行程序上是否履行到位,通过询问投诉人及相关证人、询问责任主体、现场比对证据笔录、核查六项制度台账资料、线上查询浙江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等举措,对造成欠薪案件的原因层层厘清,对案件主体溯源定性,便于下一步追责。
一案双查实践中,六项制度未落实主要体现为: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和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和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款。
在定责处罚上突出综合施策
象山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落实不力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项目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制定办案方案,依法依规严格查处,一案双查的案件经办情况在全县内部通报,并形成一案一档。
对于人社部门职权范围以外的违法情形,象山县人社部门健全书面函告制度,通过正式公文形式移送住建、国资、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处置。在办理国企、央企等建筑类欠薪案件和六项制度违法案件中,通过书面函告企业所在纪检部门联合督促整改,达到根治欠薪零容忍的效果。
在“回头看”上突出举一反三
象山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一般案件在处置完两个月后,开展“回头看”工作,起到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警示教育作用。
工作人员回访农民工欠薪是否支付完毕,做到案结事了;复检在建项目是否已完成整改,提供现场规范指导,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统一、执法与服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