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什么?
根据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2017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2018年7月11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2019年1月17日出台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所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面临哪些问题?
1、存在明显的“脆弱性”。
绝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比起中小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信用成本更高,商业性银行一般都不愿介入此类业务。
2、外部生存环境面临困难和压力。
受到市容整顿、经营场所经常变迁、租金费用上升、行业管理条例限制等因素的干扰,加之多数从业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经营能力较弱,以及资金短缺、经营分散与场地缺乏,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较大程度制约。
3、缺少政府支持和社区服务。
小型微利企业与政府之间缺少经常性联系与沟通,惟一的联系就是税收或登记,即便有自办的协会之类组织,但由于组织不力,多数个体工商户也很难从中得到所需的服务。小型微利企业与所在社区联系也比较松散,难以得到当地社区的服务。
4、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者多数都未办理社会保险,即使办了的也是自己承担全部费用,这成为小型微利企业从业者的一大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