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破产清算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申请破产清算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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