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①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②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③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④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⑤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⑥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⑦预付账款转入。
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有哪些?
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是指除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以外的其他应收或暂付的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般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因而性质上属于非营业应收项目。其核算内容主要包括:预付给企业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备用金;收取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的保证金;应收利息或股利;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资金,属于短期性债权。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其他应收款项的发生及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帐户。
该帐户属于资产类帐户,借方登记各种其他应收款项的发生数;贷方登记各种其他应收款的结算回收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结算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数额。
该帐户还应按其他应收款项的种类或债务者分设明细帐户,借此设置明细帐户以组织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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