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怎么赔付?
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也就是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非本意的、偶然的、剧烈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后,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比如可以告知事故相关情况、保单、个人信息等;另外,部分意外险可以保疾病、猝死,那么在发生了相关保险事故后,也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报销材料,比如:如果是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准备好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出院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意外事故证明等;如果是意外身故理赔,则一般需要准备好火化证、公安机关户口销户证明和医院开的医学死亡证明等;如果是意外残疾理赔,则一般需要准备好伤残鉴定证明等;
被保险人出院后,将报销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如果是意外身故或残疾理赔,那么在办理好相关资料后就可以提交了;
保险公司审核资料通过,则可以将保险金打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人身意外险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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