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注意事项
1.员工:是指期末的员工人数。如果期末没有员工人数,则使用全年平均员工人数。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批发及零售规模以上工业、住宿及餐饮规模以上工业等有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改用商品销售;限额以下的住宿餐饮企业以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企业改用营业总收入;其他没有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总资产应替换为总资产。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 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