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沃格光电(603773)披露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度报。
证券时报.e公司发现,伴随着公司业绩的大幅下滑,公司IPO前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均在大手笔抛售,减持过程中也违背了在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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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额计提减值致亏损
数据显示,2022年,沃格光电实现营业收入13.99亿元,同比增长33.21%;实现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减少1121.94%;扣非净利润-3.11亿元,同比减少-866.64%;基本每股收益-2.02元。
去年,沃格光电大幅亏损主要源自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公告显示,2022年1-12月,沃格光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46亿元,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
上述各项减值准备,导致沃格光电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11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16%。
沃格光电前身江西沃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从事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背光及显示模组车载显示触控模组、玻璃基芯片板级封装载板。2022年,是沃格光电产品化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首次提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的开局之年。
但是,公司的业绩下滑没有止步。继2021年上市后“首亏”后,2022年的亏损进一步放大。
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沃格光电亏损3453万元。到了2022年报披露时,公司全年的亏损总额增加至3.28亿元。与此同时,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由正变负,从上年的9101万元,变成2022年-1.72亿元。
据悉,沃格光电的传统玻璃精加工业务,为消费电子行业上游液晶面板精加工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显示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玻璃精加工业务产品销售均价和销售数量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有一定幅度下滑。
数据显示,2022年,沃格光电的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收入5.76亿元,同比减少15.77%。毛利率为20.57%,较上年减少8.77个百分点。
进入2023年,沃格光电业绩继续呈现下滑。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亿元,同比减少2.71%;实现净利润106.35万元,同比下降54.48%;扣非净利润-194.19万元,同比下降760%。
IPO前股东“清仓式”减持疑似违规
沃格光电前十大流通股东榜单显示,2023年一季度,公司IPO前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均在大手笔抛售。
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创东方富凯持有沃格光电的股份,已从2022年底1680.23万股,降至303.99万股;创东方富本已退出沃格光电前十大流通股东榜单,而2022年底的持股为356.21万股。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为一致行动人,两家机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深圳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4月份,沃格光电挂牌上市时,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分别持有沃格光电股票999.12万股、212.28万股,合计持有沃格光电股票1211.40万股,占沃格光电总股本的12.80%。
作为IPO前股东,在沃格光电上市之时,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曾承诺,“本企业减持沃格光电股份(600184)前,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沃格光电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沃格光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沃格光电按规定予以公告;在企业所持沃格光电股份锁定期满后,公司拟减持沃格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但是,从沃格光电所披露的公告来看,在今年一季度的大手笔减持过程中,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并未事先提前告知,而是“先斩后奏”。
公告显示,沃格光电于今年1月5日收到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的减持告知函,即2023年1月4日、5日,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因资金需求,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59.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677%。首次减持后,沃格光电随后又对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其他减持计划和减持进展等,相继进行了披露。
根据3月27日沃格光电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合计持股为369.91万股,并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沃格光电股份总数的2.16%(即369.91万股)。若按照顶格减持实施,也就意味着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已计划清仓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