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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财务总监谭艳春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总监谭艳春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0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谭艳春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元/股) 谭艳春 集中竞价交易 31.0149 77,094 0.0700% 合计 - - - 77,094 0.0700%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08,375 0.2798 231,281 0.2099 其中:无限售谭艳春 77,094 0.0700 0 0.0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注 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 2:除上述披露的减持情况外,本次减持前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系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异。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