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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青岛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在涉路施工监管执法中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管与指导并行,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高度融合。
包容审慎有“尺度”。近日,执法人员在使用无人机对省道219改建一期涉青兰高速上跨拼宽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在公路隔离栅网拆除后设置临时围挡、警示锥帽、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涉嫌未落实涉路工程施工安全和交通保障措施。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后当场指出,该违法行为会带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影响行车安全。执法人员随即约谈施工项目经理,开展“说理式执法”,详细讲解涉路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行为危害性,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表示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该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根据《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作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为施工企业提供“纠错”支持,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应有的效果。
前置式执法有“温度”。沈海高速青岛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在即,支队将执法服务关口前移,加强对施工准备工作的行政指导,强化事前预防,助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合法依规顺利开展。4月14日上午,支队会同公安交警、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对沈海高速胶州段改扩建各标段施工前期进场情况开展联合指导,听取了施工现场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及隔离栅网拆除外移、应急安全岛等临时防护措施设置情况介绍,现场查看沈海高速K606+050M等5处标段样板,并针对审批许可、施工作业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出要求,确保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支队通过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理念,推动“后端执法整改”向“前端服务预防”转变,引导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持续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