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有哪些?拖欠工资算劳动争议吗?

法律宝
2023-05-12 15:50:33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有哪些?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拖欠工资算劳动争议吗?

因为拖欠工资引起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责任编辑:543
热点新闻

深圳热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2 SZONLINE(SZON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邮箱:56 26 623@qq.com

粤ICP备18025786号-5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