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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不知道自己符合救助条件,多亏巡察组帮助,现在我领到了特困补助,真是谢谢你们!”领到每月1060元的特困补助的衡水市冀州区西王镇南枣园村村民李某激动地说。
2024年6月,区委巡察组对西王镇南枣园村开展常规巡察,该巡查组在入户走访中发现孤寡老人李某65岁非农业户口,年轻时一直在北京干零活,1个月前因身体原因回到南枣园村,没有生活来源,靠拾荒维持生计。
了解情况后,巡察组第一时间向村两委干部核实信息,并积极推动区、镇两级民政部门沟通协商,最终确定李某符合特困人员社会救助条件。在巡察组和镇、村干部的帮助下,李某顺利提交了特困救助申请并通过审核,自6月起可按月领取特困补助,并可持续享受特困人员获得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各项保障,以国家救助供养解决后顾之忧。
为推动类似问题在全区彻底解决,巡察组就特困群体精准识别管理问题向区民政局提出了《巡察建议》,区委巡察办协调推动区民政局在全区农村范围开展民政救助领域专项排查,督促统一整改类似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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