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重婚的成因有哪些?是什么原因导致重婚的发生?
任何与婚姻相关的习惯,包括一夫一妻制,都需要“文化”的支持,个体由于易受文化定势冲击,便无法自觉实行。数千年来,我国社会一直允许男性一妻多妾,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就已确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一些民众根深蒂固的封建夫权思想仍无法根除。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的问卷调查显示,有15%的人包二奶是为了生个儿子传宗接代,有10.4%的人是认为男人就应该妻妾同堂而纳妾。
重婚案件通常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渴望立刻离婚进入下一场婚姻,却由于某种原因难以合法离婚。如因为缺乏婚前感情基础和感情培养而与伴侣感情不和,又因为子女、住房等因素无法直接选择离婚,从而寻找婚外异性非法姘居。据上文问卷显示,有27%的男性包“二奶”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好,希望向外寻求感情寄托。
有些时候,重婚者希望在拥有共同财产的同时从原配偶的生活中消失,然后在两个配偶都不知道对方存在的情况下再次结婚,从而对一方或双方进行经济或情感上的欺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曾有一42岁的无业男子,四年来仅凭一张巧嘴和若干假公章、假证件,在三四年间通过正当合法渠道接连“娶”四妻,并诈骗110多万元人民币,便是在多重婚姻关系中谋求钱财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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