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和出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胡某某与杨某某签订合同,双方因产生矛盾,合同未履行。承办法官张朋伟经过了解,本案原被告为亲戚关系,对于合同并未有太大分歧,而是由于双方的矛盾积怨已久。为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协调作用,张朋伟法官主动与出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同志对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出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中,张朋伟法官和出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志耐心细致地分析法律责任,从双方亲情角度出发,促使该案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
出山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助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作用,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以高效便捷的司法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冯占华 耿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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